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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pdate:July 11, 2011

税金

课税科 市民税担当  电话:626-2149

课税科 折旧资产・诸税担当  电话:626-1142

纳税促进科 电话:626-2148

外国人登记手续结束后,有与在日本停留期间收入相应的付税义务。必须支付的税金有两种,所得税和市县民税。

 

1 税金的支付方法

  所得税 市县民税
(A)被雇用者 A 从工资中扣除 从工资中扣除
(B)被雇用者 B 从工资中扣除 直接支付
(C)自营职业者 申报纳税 直接支付

 

(A)被雇用者 A

所得税和市县民税,从每个月的工资中扣除。

 

(B)被雇用者 B

所得税,从每个月的工资中扣除。对于市县民税,必须按照纳税书到银行或邮局支付。

 

(C)自营职业者

上一年的所得税确定后,在每年的2月16日~3月15日间提出确定申报书。另外,必须按照纳税书到银行或邮局支付市县民税。

 

【支付市税的咨询】 

纳税促进科 电话:054-626-2148

 

2 轻型汽车税:轻型汽车和摩托车

课税科折旧资产・诸税担当  电话:054-626-1142

排气量在660cc以下的汽车或摩托车的持有者,除轻型汽车税之外,还必须支付取得税重量税等。

 

3 汽车税:排气量超过660cc

 藤枝财务事务所 汽车税班电话:054-626-1142

汽车持有者,除汽车税之外,还必须支付与汽车购置税或重量税相关的一年的汽车税。

 

4 消费税

藤枝税务所 电话:054-641-0680

购买物品时或接受服务时必须支付消费税(5%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