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update:July 11, 2011
课税科 市民税担当 电话:626-2149
课税科 折旧资产・诸税担当 电话:626-1142
纳税促进科 电话:626-2148
外国人登记手续结束后,有与在日本停留期间收入相应的付税义务。必须支付的税金有两种,所得税和市县民税。
| 所得税 | 市县民税 | |
|---|---|---|
| (A)被雇用者 A | 从工资中扣除 | 从工资中扣除 |
| (B)被雇用者 B | 从工资中扣除 | 直接支付 |
| (C)自营职业者 | 申报纳税 | 直接支付 |
所得税和市县民税,从每个月的工资中扣除。
所得税,从每个月的工资中扣除。对于市县民税,必须按照纳税书到银行或邮局支付。
上一年的所得税确定后,在每年的2月16日~3月15日间提出确定申报书。另外,必须按照纳税书到银行或邮局支付市县民税。
【支付市税的咨询】
纳税促进科 电话:054-626-2148
排气量在660cc以下的汽车或摩托车的持有者,除轻型汽车税之外,还必须支付取得税重量税等。
藤枝财务事务所 汽车税班电话:054-626-1142
汽车持有者,除汽车税之外,还必须支付与汽车购置税或重量税相关的一年的汽车税。
购买物品时或接受服务时必须支付消费税(5%)。